登尼特有限公司(澳门)  
| | | | | | | | | | |
|| | | | | | | | | | |
 
  澳门法律与政策
 
    澳门投资税务鼓励措施
    澳门投资财务鼓励
    澳门促进出口多元化的鼓...
    澳门劳工和社会保障相关...
    澳门有关投资居留的法律...
 
澳门投资财务鼓励

1、利息补贴(1998年6月1日第《23 /98 / M》号法令) 
投资人士向银行要求澳门币贷款用于建设、购置或融资租赁工业设施和购买或融资设备时可享受利息补贴。

利息补贴定为:
建设、购置或融资租赁工业设施,政府补贴利息为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五。
用于改善工作环境及安全的投资,政府补贴利息为百分之六。
购置或融资租赁新卡车,政府补贴利息为百分之四。
购买新设备或更新设备,政府补贴利息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六。

2、(第《49 / 85 /M》号法令,尤以其中第十一条) 
政府批给补贴之期限最多为四年,由开始偿还贷款时起计。 
以偿还和无偿的形式补贴与下列有关的投资项目:
甲) 制造新产品,并可能因此而冒极大的经济风险和新项目确有其价值。
乙) 新项目的引进和开发计划,而且这此些新项目能够运用在发展有利
于本澳的工业。
丙) 安装防止污染设备项目,而这些设备的安装对本地区带来好处。

注:“财务鼓励”须以书面提出申请,并详列投资计划。“财务鼓励”的批予按个案作出审定。 

 
来源:登尼特集团 作者:李轩 发布时间:2009-1-17
 
| ||| |||||||||||| ||
| | ||| || | | | ||||| 澳门 |||
| 返回首页 |返回上一页 | || | |相关链接| | 团队互动 | | | | |

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
国际总部电话:852-27826888 传真:852-34262391 中国总部电话:86-755-82143181 传真:86-755-82143182 投诉电话:86-755-82143474
WEBSITE:www.tannet.net MSN:[email protected] Email:[email protected] 技术支持:刘刘 责任编辑:李轩
登尼特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登尼特集团有限公司制作维护
Rights Reserved ©Tannet Group Ltd Since 1999